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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足球振兴行动计划(2016-2020)》正式印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5  浏览次数:3430
核心提示:到2016年底,完善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扶持措施;2018年,力争拥有中超、中甲、中乙球队。

《深圳市足球振兴行动计划(2016-2020)》正式印发

2018年深圳要有中超球队

微马城市讯 “希望未来一个周期的时间里,深圳职业足球能跻身中超上游水平;青少年足球取得更好成绩,U15去年已经获得全国冠军,希望更多梯队能够取得好成绩;社会足球规模更大、水平更高、更加规范、市民踊跃参与;带动深圳足球产业的发展,推动深圳市的体育消费,希望通过振兴计划的出台,通过足球运动推动深圳和谐社会发展,特别是对健康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市文体

调研、编写、修改了近一年的《深圳市足球振兴行动计划(2016-2020)》(以下简称《计划》)近日正式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这是深圳历史上第一次为足球制定的发展纲领性文件,其中明确提出:到2016年底,完善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扶持措施;2018年,力争拥有中超、中甲、中乙球队。

数十个政府职能部门“大兵团”作战

《计划》提出:“以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和提高足球人才质量为核心,以建设足球强市为发展目标,探索有深圳特色的足球事业和足球产业协调发展方式,建立完善的覆盖全市各街道、类别多样、系统衔接的立体化足球体系,坚定不移地走足球社会化、职业化、产业化发展道路,努力提高深圳足球整体发展水平,为建设现代化国家化创新型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值得注意的是,《计划》第一次提出“建立市足球振兴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文体旅游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交通运输委、卫生计生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保障局、文体旅游局、地税局、城管局、团市委、市足协等数十个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大兵团”协同作战,共同发力,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并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吸纳社会资本,调动社会力量全面参与、支持深圳足球发展。

“深圳”球队根据联赛等级获奖励

《计划》明确了在深圳注册并冠“深圳”队名,参加全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的俱乐部,专项资金可给予每赛季不超过2500万元的资助;参加全国职业联赛的俱乐部,专项资金可给予每赛季不超过1500万元的资助;参加国际职业联赛或全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取得冠军成绩的,专项资金可给予每赛季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助。要求与奖励都非常清晰。

对于一直困扰深圳足球的场地紧缺问题,《计划》提出探索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PPP等多种方式建设足球场地设施,在加快推动市青少年足球训练基地建设,规划建设高水平职业足球训练基地,新建或改造专业足球比赛场馆的同时,也鼓励利用市政公园或社区体育公园内的闲置地和边缘地块建设足球场地,推动学校足球场在课外时间低价或免费向社会开放。

2018年拥有中超中甲中乙球队

《计划》列举了未来5年深圳足球发展需要解决的30个问题,规定了完成时限,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

30项任务中最吸引人关注的就是“在2018年拥有中超、中甲和中乙球队”,目前深圳佳兆业队和深圳人人队分居中甲与中乙,须在两个赛季内升级成功,才能在2018年底完成任务。对于这两支球队来说,并不容易。

校园足球在30项任务中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50%学校参与校园足球计划,青少年注册球员总数达到1万人、全市300所中小学达到市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标准,完善校园足球市级联赛制度、参与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的队伍达到200支……2020年前,市青少年代表队需要增加到男女共9支,男足从U18到U13每个年龄段配齐,女足是U14、U16、U18这3支,真能做成,深圳足球的根基就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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